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顾问 > 税务代办

税务代办 >>

增值税抵扣账务处理

发布日期:2023-11-02 11:55:54    点击数:0
1、发票应该入账后再认证抵扣,认证抵扣成功后不需要专门做会计处理。
2、申报成功后,将要交的增值税额做分录转入未交增值税,注意查看应交增值税余额,一般应该为零。如发生有借方余额,说明有已经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如果在贷方有余额,则一般是认证抵扣了但没有入账。
您目前查看的是增值税抵扣账务处理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