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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时未支付的以前年度职工工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发布日期:2023-10-12 15:47:52    点击数: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清算时未支付的以前年度职工工资应作为企业的债务清偿损益,并入清算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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