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顾问 > 记账报税

记账报税 >>

组合商标建议分开注册

发布日期:2023-07-26 09:46:26    点击数:0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最好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从而有效化解注册风险提高核准率,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因为对于组合商标在审查时任何一个元素不符合要求,整体商标均会被驳回。
您目前查看的是组合商标建议分开注册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