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财税资讯 >>

个人房屋被拆迁后按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3-06-06 11:41:25    点击数:0

个人房屋被拆迁后按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7ll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7ll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您目前查看的是个人房屋被拆迁后按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