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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
发布日期:2023-04-20 16:06:40 点击数:0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
1、一级资质等级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等;
2、二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等;
3、三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等。
1、一级资质等级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等;
2、二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等;
3、三级资质等级是,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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